为了提高我校外事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,更好地提供外事档案为学校和社会服务,并为考核外事档案工作提供依据,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》与《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》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规范。
1.外事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
1.1 学校在与外国团体或个人在学术研究、科技合作、人才交流、友好往来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及声像载体材料,均属外事档案。
1.2 外事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,确保完整、系统、准确和安全,便于开发利用。
1.3 外事档案工作必须纳入学校外事工作计划、管理制度之中,落实到学校有关部门外事人员的职责范围,做到与布置、检查、总结外事工作同步进行。
1.4 外事部门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外事档案工作,由本部门专(兼)职档案员负责收集、积累、整理、归档。
1.5 努力实现外事档案的科学化管理,大力开发信息资源,为学校教学、科研、人才交流服务。
2. 外事档案归档范围的确定
2. 1 确定的原则
2.1.2 归档的外事文件材料,必须反映外事管理、外事活动的全过程,保证其完整、准确、系统。
2.1.3 归档的外事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,保持其有机联系,体现涉外工作的职能和特点。
2.2 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
2.2. 1 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,出国(境)、来校任教、讲学、进修、访问、考察、参加国际会议、国际合作、留学生工作等方面,具体范围见附件一。
2.2.2 归档的重点是重大涉外和国际合作项目、留学生工作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。
2.2.3 外国赠送学校的纪念品、礼品,有保存意义的,应归档,不宜长期保存的可存影印件和清单。
2.3 不归档的材料
2.3. 1 上级关于外事工作普发(不专指本校)、不办的文件。
2.3.2 未定稿的各种文件。
2.3.3 未生效的合同、协议书。
2.3.4 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一般性、临时性函件。
2.3.5 重份文件,校内各单位发来的文件。
2.3.6 与校外单位交换来的材料。
以上不归档的某些材料,也可有选择地作资料暂存。
3. 外事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与归档流程
3.1 形成积累
3.1.2 归档的外事文件材料,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,字迹工整、图样清晰。
3.1.3 外事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份,重要和经常使用的应酌加副本。
3.2 凡出国(境)学习、访问、考察、讲学、参加国际会议的人员,应在归国后将在国(境)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材料交给外事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后,出具证明,财务部门方可准予报账结算,师资管理部门才准予报到上班。
3.3 整理组卷
3.3. 1 根据外事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以及内容、价值、数量、密级和载体等实际情况,保持文件材料之间有机联系和便于查考利用的组卷原则,以内容为主,将每组外事文件材料进行整理,组成一个或数个案卷。
3.3.2 对来校、出国(境)和国际合作、国际会议的文件材料中,上级文件、请示报告、上级批复与国外来往信函等准备阶段的材料,按年度分类组卷,将国内和国(境)外活动期间形成的材料及派出回国后的综合性材料按活动性质,分类组卷,各阶段密不可分的材料按正件在前,附件在后,印件在前,原稿在后,批复在前,请示在后排列。
3.3. 3 拆除卷内文件中的金属物,对破损的文件材料进行修补。
3.3.4 外事文件材料,采用卷皮和卷盒方式保管,可以整卷装订,可以组成薄卷。
3.3.5 幅面大于卷皮或卷盒(袋)的文件材料要进行折叠。除与文字材料密不可分者外,其余声像载体的材料、礼品实物,应保持其原状,另行专柜保管。档号与文字材料一致。
3.3.6 以案卷形式保管的外事文件材料,按顺序编写页码,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书写符号的文件材料,每面均为一页,每卷页号均从1 开始,页号位置标在非装订线一侧的上角。以盒(袋)装形式保管的外事文件材料,以件为单位,在每件文件材料的右上角盖上有单位名称、档号、件号的戳记章逐项填写。
3. 3. 7 拟写案卷标题并录入档案管理软件中,完成案卷级目录的著录。案卷标题要求结构完整,应准确地概括卷内文件主要责任者、内容、文件种类。其中,责任者、内容、文种可集中罗列。标题中文控制在50个字符之内、外文控制在100个字符之内为宜。
3. 3. 8 借助档案管理软件著录并打印卷内文件目录。其中,实体分类号与所在案卷的实体分类号一致;件号: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序的序号;文号: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;责任者:形成该文件的单位或对该文件负有责任的署名者;题名:即文件标题,应照实抄录不得简略。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文件,可自拟标题,外加“[ ]”号,同时将本单位形成的电子文件的全文上传到档案管理系统中;日期:文件的形成时间。填写时可省略“年、月、日”字,在表示年、月、日的右下角加“.”号,软件要求八位数表示。
3. 3. 8 每个案卷组成以后,都要填写备考表。其中,本卷情况说明,是对案卷内文件材料的完整、准确程度、损坏缺少情况加以说明,案卷内文件材料需要变更、修改时,由档案管理人员随时在备考表上注明;立卷人,由组成本卷的责任者签名;检查人,应是立卷单位负责人,即对案卷质量进行审核的责任者签名。
3.3.9 外事管理部门要进行归档前的鉴定工作,按规定提出每个案卷内部文件的保管期限和密级的意见,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档案馆(室)协商后确定。
3.4 归档验收
3.4.1 交接档案必须履行手续。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检查验收,凡不符合要求者,档案部门应拒绝接收,要求限期补正。
3. 4.2 移交时需备有:档案实体、移交目录封面及领导反馈意见(从档案馆主页下载)移交目录(用竖版纯案卷目录代替)一式两份。
3.4.3 外事档案在次年5月底前归档。
4.外事档案的管理
4.1 分类编号
4.1.2 外事类档案档号=年度号+外事档案分类号+案卷号
模式如下:
20XX—WS—1..n
20XX ---年度号
WS ---外事类档案一级类目代号
1..n ---案卷号
案卷号按最下位类目流水.年度按自然年度,留学生按入学的年度(“级”)。
4.2 编目
4.2.1 档案部门在档案管理系统中整理合并电子数据后,打印案卷目录及全引目录。并按档号先后次序为每个案卷实体编写档号。
4.2.3 编制外事档案专题目录。
4.3 排架、保管
4.3.1 按档号顺序排架。
4.3.2 新建的库房基本符合国家档案局、建设部发布的《档案馆库房建筑设计规范》,对于原有不合格库房,应按该规范要求逐步改造。
4.3.3 库房应有防盗、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鼠、防高温、防强光等设施。
4.3.4 库房标准温度为14—24~C,标准相对湿度为45—60%。
4.3. 5 档案部门应纳入学校自动化管理系统,根据工作需要逐步配置计算机、复印机照像(翻拍)机、录像机、去湿机、空调机、吸尘器等。
4.3. 6 案卷入库时应检查帐、物是否相符。以全宗为单位,按不同门类、载体、依档号顺序排列。
4.3. 7 案卷应依档号顺序排放,库房柜架应编顺序号,各柜、各库和全馆(室)均应有档案资料存放标志图、示意图。
4.3. 8 档案部门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,记录在案。发现问题,及时解决。对破损、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。
4.4 鉴定和销毁
4.4. 1 档案部门要按规定进行鉴定
4.4.2 档案部门应根据本规范并结合国家有关保管期限原则规定,对已满期的档案进行鉴定。
4.4.3 在分管校长领导下,档案部门和有关部门组成鉴定小组,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,以一个年度为基础,按照分工,个人初鉴,集体审查,对到期的档案,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的意见,登记造册,经分管校长批准后,方可存毁。 4.4.4 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监销,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。
4.5 统计
4. 5. 1 档案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统计。
4. 5.2 建立健全统计台帐,掌握档案的收进、整理、利用、移出、销毁和馆(室)内各种情况数据,按省、市档案部门和院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。
4.5.3 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进行定期的综合或专项统计分析。
4.5.4 对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,找出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措施、建议,报告学校领导。
5.外事档案的开发利用
5.1 档案馆(室)应有检索、阅览室和复制设备,为利用者提供方便。
5. 2 借阅
5.2. 1 凡利用馆(室)藏档案,均应按本馆(室)规定办理利用手续,填写《档案借阅登记表》,对校外单位和有关人员还应参照国家规定收费。
5.2.3 对借出档案,档案部门要定期催还,发现损坏或丢失,应写出书面报告,根据不同情况,报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。
5.3 咨询服务、指导交流
5.3.1 指导利用者使用各种手工检索工具,回答利用者提出的问题。
5.3.2 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外事活动状态,定期编制外事档案汇编和编辑参考资料,积极为利用者提供服务。
5.3.3 结合本单位管理现代化的进程,加快实现计算机检索档案的功能,提高开发利用外事档案的能力
6.外事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
6.1 分管外事工作的校领导职责
6.1. 1 组织学习贯彻《档案法》及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,把档案工作列入工作计划.
6.1. 2 定期检查和研究外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。
6.2 与外事活动有业务联系的各部门领导职责
6.2.1 重视和健全有关的管理制度,确保外事档案工作全面纳入本部门工作之中,并认真执行。
6. 2.2 按本部门外事业务活动的程序、形式、积累收集外事文件材料。在工作结束后,将材料汇集、检查,送交外事管理部门。
6.3 学校外事管理部门领导职责
6.3.1 制定和健全外事工作管理制度,确保外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,将外事档案工作纳入外事管理之中,并监督各部门执行。
6.3.2 指导本部门专(兼)职档案人员的工作,关心其工作条件的改善和工作素质的提高。
6.3.3 指导、监督按外事活动的程序,将整个活动中形成积累的外事材料整理组卷,按期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移交。
6.3.4 指导外事档案的鉴定工作。
6.4 外事管理部门专(兼)职档案员职责
6.4.1 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,作好外事档案材料的平时积累工作。
6.4.2 会同部门领导,检查与外事活动有关单位交来的外事文件材料是否完整、系统、准确,经检查合格后再办理移交手续。
6.4.3 将收集、积累的外事文件材料,整理组卷装订,做到组卷合理,编目清楚,标题准确,装订整齐,并及时向档案馆(室)移交。
6.4.4 完成学校档案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有关任务。
6. 5 学校档案部门职责
6.5.1 根据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,制定本单位外事档案工作各项管理制度。
6.5. 2 监督、指导、检查、协助外事部门作好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、整理、归档工作,检查验收外事档案是否完整、准确和系统。
6. 5. 3 负责外事档案的接收、保管、组织鉴定、统计和利用等业务工作。
6. 5. 4 积极开发利用外事档案资源,充分发挥其作用。
6. 5. 5 遵守国家有关法规,保证外事档案的安全。
附件一:
长春理工大学外事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
WS11综合
序号 |
类目名称 |
保管期限 |
1 |
上级关于外事工作的文件材料 |
长期 |
2 |
学校外事工作规章制度、计划、总结、简报等 |
长期 |
3 |
外事工作统计报表等 |
永久 |
4 |
外事工作会议材料 |
长期 |
WS 12 出国(境)
序号 |
类目名称 |
保管期限 |
1 |
上级对出国(境)人员的有关文件材料 |
长期 |
2 |
国际学术会议论文 |
长期 |
3 |
投寄国外的学术论文 |
长期 |
4 |
出国(境)人员考核、访问材料 |
长期 |
5 |
出国(境)讲学、研究人员的有关材料 |
长期 |
6 |
出国(境)进修、留学取得学位及研究成果论文和各类证书(影印件) |
永久 |
7 |
国际比赛、竞赛 |
长期 |
WS13 来校
序号 |
类目名称 |
保管期限 |
1 |
上级邀请、聘请外籍人士的计划、批复和往来函件 |
长期 |
2 |
外国党政官员、各界人士来校参观访问的文件材料 |
长期 |
3 |
外籍教师、专家、学者及友好人士来校讲学的讲稿、教材等材料 |
永久 |
4 |
来校进修、短期培训研究的外籍人士有关材料 |
长期 |
5 |
国际比赛、竞赛 |
长期 |
WS14 国际合作与会议
序号 |
类目名称 |
保管期限 |
1 |
中外合作校际交流协议、合同、项目纪要材料、备忘录 |
永久 |
2 |
本校完成的国际合作项目、成果等材料 |
永久 |
3 |
各作项目中国外单位完成项目、成果等材料 |
长期 |
4 |
授予外籍人员名誉称号的材料 |
永久 |
5 |
双方互赠的礼品、纪念品 |
长期 |
6 |
国际会议的有关材料 |
长期 |
WS15外籍留学生工作
序号 |
类目名称 |
保管期限 |
1 |
录取审批材料 |
永久 |
2 |
学籍登记表、学籍卡片 |
永久 |
3 |
教学计划、大纲、安排 |
长期 |
4 |
学习情况、成绩及评估 |
永久 |
5 |
学位论文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|
长期 |
6 |
学生名册 |
永久 |
7 |
学生去向及有关材料 |
长期 |